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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人帶到神的面前,就是指,當我所帶領的人都離開我,都自己去找耶穌的時候,我不是難過的,而這就是我的目的,是我引以快樂的事。就如施洗約翰說: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。
向神禱告、愛神,是基督徒在世上,至高無上的「特權」,是神憐憫、開放給凡願意之人的特權。就如亞哈隨魯王預表了父神,而以斯帖則預備新婦,就是教會,也就是我們。父神揀選了我們這班門徒,但是當以斯帖要去見亞哈隨魯王時,若王不想見他,他就犯了死罪。王若想見他,就是他蒙了恩竉。我們今日不是隨便來見父神的,而是耶穌基督為我們止住了父神對罪的憤怒,使我們蒙了恩竉,可以「隨時隨地」坦然無懼來到施恩寶座前蒙恩惠與憐恤。若我們輕忽、輕看這樣的恩竉,就是輕忽王賜給我們的特權。王后能夠見到王,得王的歡欣,是他恐懼戰兢,也是朝思夜想的事。我們對神的態度、輕忽傲慢,不敬畏也不尊重,更不渴慕,怎得恩竉。今世輕忽,來生將自食其果,與神或是隔絕,或是按著愛慕與忠心得賞賜。而最大的賞賜,則是與神同作王、同坐席。 神的愛與人的愛不同,神愛世人,把祂自己的生命與一切都給了人,但祂絕無意要滿足世人一切的私慾,因為那不是神的愛。神要把人帶進祂的愛中,就必須讓世人了解祂的本質,祂不是要委曲求全,而是要呼召、揀選一群願意回應來認識祂,接受祂愛的人。人的愚昧悖逆,一再要神來配合自己,認為那才是愛,其實是大錯了。在神本質的真理下才會有真實的愛,離了神的真理,就沒有所謂神的愛,剩下的只是人敗壞私慾的愛了。除非我們被帶進神的真理中去認識祂,就會明白何為神的愛,除此,我們對愛的定義、了解、認知,恐怕早已遠離神的愛了! 愛從神來,只有神的愛,才是我們被創造所需要的愛。人的私慾的愛,乃是帶進毀滅之路。
當我在某個生命的層面裏進深的時候,我會發現我在那個突破的地方、進深的地方,就能夠幫助更多的人。過去看不到的問題,如今看見了,過去克服不了的難關,當我突破時,我就更容易幫助別人突破。
因領受救贖而感恩,是一切態度的起點,包括吃飯、喝水、與服事。服事必定是感恩的必然結果,敬拜也是,是極榮耀的特權。 有病的人需要醫生,指自知有病。 驕傲:自認為不需要神的人--萬惡之首 謙卑:知道需要神,也需要屬神的人 我們不是一味要解決所有的問題,乃是渴望與主連結。世人每一天一定會有各種不同的問題,追著問題跑或整天只想解決問題只會使問題成為我們的神或偶像,在各種問題中,藏在主裏得著智慧、能力才是勝過(解決)問題唯一的解答。在問題尚未解決之前,千萬不要離開神去自尋辦法,反而務要離開問題去等候神才是。 禱告是特權,是將渴死之人的救命滋潤 禱告不是工作,不必炫耀,乃是恩典,是在地上的人享受主的特權。若是律法規定,人就覺得很苦,若是享受,就覺甘甜。一個一天禱告24hr的人不需驕傲自己比別人強,因為他是真實看見:沒有主我們便是廢人一個。禱告是渴死之人享受甘泉,救命的恩典。一個不渴的人,不需要喝水,一個不需要主的人,也不會想要禱告。教會教導,人要禱告,常適得其反。因為變成律法。我信主近30年,常被控告禱告不夠,所以不愛主、軟弱、犯罪,但調查基督徒-->不禱告,只為事工禱告,質量皆差。只有當人享受禱告中之甘甜時,就不再是律法,而是特權,是神兒女獨有之特權。禱告不是責任、義務,或賺神恩典的「手段」,禱告應該是靈魂之甘泉,是愛人間的親密,是無上的特權。死人和陰間的人不能禱告,只有真實禱告的人才能將地上的關係持續到永恆,因為這樣的人是與主有關係的人。 只有愛可以形容,而非律法、或是個人的需要(次劣等產物)。神對我們這個人比較有興趣,而非事工。禱告,浸泡在神的裏面,享受愛的滋潤、無聲勝有聲,因主的愛與同在倍覺甘甜。 感恩是對神的尊重,因為知道自己是罪人、死人,被神挽回,所以感恩是信仰的基礎。何時何地,認清自己是蒙恩的罪人,進到成聖的兒女,一切都是感恩。 買需要,而不是想要-->貪-->超越需要、滿足-->心靈層面(愛比較、自卑危險、取代神)-->魔鬼攻擊想要-->私慾-->非需要 敬畏,就是因知道神會對付我們隱藏的罪,如同女兒任何不好的想法會被揭露,而不敢犯罪-->進到有一天享受到不想犯罪-->恨惡犯罪。 知道神要對付我們的罪,祂不鬆手,不妥協、一定要對付。因這對付,使我們敬畏祂,祂的怒氣發在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