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來到世上外顯的服事中,醫病、趕鬼是重點之一。
現今有許多教會或基督徒的服事中亦十分看重「釋放」(趕鬼)這一層面,並不時聽說有為整個區域性的邪靈在做屬靈爭戰。我並沒有被呼召從事這些服事,所以不明白他們所指的是什麼。但是我讀聖經的認知是,從舊約到新約,甚至耶穌在世上時,絕沒有意思要把所有的魔鬼趕到「地獄火湖」去,因為魔鬼的結局目前還沒到,那是在末日審判才會發生的事。所以說,在末日審判之前,魔鬼在人間的活動是被上帝「允許」的。
耶穌為什麼要趕鬼?我們發現污鬼甚至央求耶穌:「至高 神的兒子耶穌,我與你有甚麼相干?我指著 神懇求你,不要叫我受苦!」(可5:7),結果耶穌允許牠們進入豬群當中。耶穌在世上並沒有像我們今天許多教會在針對魔鬼做過多的關注。我們的確要明白魔鬼的「詭計」,但絕不是全部把牠們趕離這個世界。為什麼,因為不是神的旨意。為什麼?因為魔鬼會被允許在這個世界,不是上帝造成的,而是人自己造成的。只要有人犯罪,魔鬼就能夠合法的權力來轄制掌控人的生命。所以要對付的不是魔鬼,而是罪。只要人願意悔改,魔鬼才會失去其合法的權利。
太12:43~45「污鬼離了人身,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,尋求安歇之處,卻尋不著。於是說: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裏去。到了,就看見裏面空閒,打掃乾淨,修飾好了,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,都進去住在那裏。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。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。」
趕鬼的原則,是被鬼轄制的人必須先決定要「悔改」,離棄罪惡,尋求幫助,否則趕鬼之後若沒有持續過悔改的生活,那麼末後的光景就會比先前更不好了。趕鬼不是耶穌服事的目的,人悔改離棄惡行,歸向真神,才是目的。聖經中的例外是在可5:1~20耶穌醫好格拉森被鬼附的人,這是一個暫時完全失去「自由意志」的人,所以耶穌必須先釋放他得著自由,才能有悔改的選擇機會。但我相信大多數的情況,是應該先在對方願意悔改的先決條件下再來處理趕鬼的事奉。甚至有可能當人願意悔改時,大多數的情況下污鬼再也無法有合法的居留權而離開了。舉個例子,有一個人的住所有很多的蟑螂、老鼠…,他很困擾,因為怎麼處理都殺不完這些害蟲。直到有人告訴他,這是因為這些害蟲喜歡陰暗的角落。如果我們能把不必要的東西收拾乾淨,讓光線照進房子的每個角落,那麼這些害蟲就會自己消失了。同樣的,魔鬼之所以能夠轄制人的生命是因為在人裏面有了黑暗的角落,造成破口,讓魔鬼有機可乘。這可能是接受魔鬼的控告、負面的思想、犯罪…,這便給了魔鬼有「合法」的權利可能折磨人,除非我們選擇悔改離開惡行、拒絕接受魔鬼的控告與謊言,用神的話語與聖靈充滿在我們的裏面,那麼魔鬼自然不戰而逃。
趕鬼的服事,目標在於使人過一個持續悔改,以神為中心、聖靈充滿的生活方式。魔鬼不是主角,我們不必給牠太多的關注。但每位基督徒都應該了解魔鬼的詭計、技倆,以及牠是如何偷竊、殺害、毀壞人的生命的,我們必須識破這些技倆,並加以抵擋。
林後2:11「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,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。」
弗4:14「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,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,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,飄來飄去,就隨從各樣的異端;」
弗6:11「要穿戴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,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。」
我們並不高舉魔鬼,也不輕看牠,因為知道牠不斷尋隙要吞吃人的生命,我們在聖靈的真理中識破牠的詭計,然後穿上神的全副軍裝(真理與權柄),記得把我們的眼目全然轉向神,神才能得著最大的尊榮。
現今有許多教會或基督徒的服事中亦十分看重「釋放」(趕鬼)這一層面,並不時聽說有為整個區域性的邪靈在做屬靈爭戰。我並沒有被呼召從事這些服事,所以不明白他們所指的是什麼。但是我讀聖經的認知是,從舊約到新約,甚至耶穌在世上時,絕沒有意思要把所有的魔鬼趕到「地獄火湖」去,因為魔鬼的結局目前還沒到,那是在末日審判才會發生的事。所以說,在末日審判之前,魔鬼在人間的活動是被上帝「允許」的。
耶穌為什麼要趕鬼?我們發現污鬼甚至央求耶穌:「至高 神的兒子耶穌,我與你有甚麼相干?我指著 神懇求你,不要叫我受苦!」(可5:7),結果耶穌允許牠們進入豬群當中。耶穌在世上並沒有像我們今天許多教會在針對魔鬼做過多的關注。我們的確要明白魔鬼的「詭計」,但絕不是全部把牠們趕離這個世界。為什麼,因為不是神的旨意。為什麼?因為魔鬼會被允許在這個世界,不是上帝造成的,而是人自己造成的。只要有人犯罪,魔鬼就能夠合法的權力來轄制掌控人的生命。所以要對付的不是魔鬼,而是罪。只要人願意悔改,魔鬼才會失去其合法的權利。
太12:43~45「污鬼離了人身,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,尋求安歇之處,卻尋不著。於是說: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裏去。到了,就看見裏面空閒,打掃乾淨,修飾好了,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,都進去住在那裏。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。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。」
趕鬼的原則,是被鬼轄制的人必須先決定要「悔改」,離棄罪惡,尋求幫助,否則趕鬼之後若沒有持續過悔改的生活,那麼末後的光景就會比先前更不好了。趕鬼不是耶穌服事的目的,人悔改離棄惡行,歸向真神,才是目的。聖經中的例外是在可5:1~20耶穌醫好格拉森被鬼附的人,這是一個暫時完全失去「自由意志」的人,所以耶穌必須先釋放他得著自由,才能有悔改的選擇機會。但我相信大多數的情況,是應該先在對方願意悔改的先決條件下再來處理趕鬼的事奉。甚至有可能當人願意悔改時,大多數的情況下污鬼再也無法有合法的居留權而離開了。舉個例子,有一個人的住所有很多的蟑螂、老鼠…,他很困擾,因為怎麼處理都殺不完這些害蟲。直到有人告訴他,這是因為這些害蟲喜歡陰暗的角落。如果我們能把不必要的東西收拾乾淨,讓光線照進房子的每個角落,那麼這些害蟲就會自己消失了。同樣的,魔鬼之所以能夠轄制人的生命是因為在人裏面有了黑暗的角落,造成破口,讓魔鬼有機可乘。這可能是接受魔鬼的控告、負面的思想、犯罪…,這便給了魔鬼有「合法」的權利可能折磨人,除非我們選擇悔改離開惡行、拒絕接受魔鬼的控告與謊言,用神的話語與聖靈充滿在我們的裏面,那麼魔鬼自然不戰而逃。
趕鬼的服事,目標在於使人過一個持續悔改,以神為中心、聖靈充滿的生活方式。魔鬼不是主角,我們不必給牠太多的關注。但每位基督徒都應該了解魔鬼的詭計、技倆,以及牠是如何偷竊、殺害、毀壞人的生命的,我們必須識破這些技倆,並加以抵擋。
林後2:11「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,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。」
弗4:14「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,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,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,飄來飄去,就隨從各樣的異端;」
弗6:11「要穿戴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,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。」
我們並不高舉魔鬼,也不輕看牠,因為知道牠不斷尋隙要吞吃人的生命,我們在聖靈的真理中識破牠的詭計,然後穿上神的全副軍裝(真理與權柄),記得把我們的眼目全然轉向神,神才能得著最大的尊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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